宝宝起名网,为大家提供宝宝新颖有涵养的名字大全
专注于帮助宝宝科学取名的研究和相关知识交流与分享

宝宝起名字有什么忌讳嘛(死者为什么头北脚南)

来源:宝宝起名网发布:宝宝2023-01-20 09:22:49分类: 宝宝起名

本文宝宝起名字有什么忌讳嘛(死者为什么头北脚南),请您欣赏。宝宝起名网众多优秀文章,如果想要浏览更多相关文章,请使用网站顶部的搜索进行搜索。本站虽然不乏优秀之作,但仅作为取名参考。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是准确的,正常来说墓葬形式和方向其实都是根据风水来看的,古时候人对这些里面涉及到死者的生辰八字这些都会运用到死者下葬的时间出门的时间入殓的时间里面去,坟墓埋葬的方向有风水配合死者生辰八字来决定的,并不是说固定的方向,有疑问的可以下农村去看看,其实坟墓绝大多数没有固定方向。

传统文化里面方向只是存在于同一片墓地同一片埋葬地存在埋葬的方向相同的问题,这是因为同一片埋葬地的风水是固定的,所以坟墓基本上都是朝一个方向固定,正常来说埋葬的方向基本上都是背靠高处目碑面向地处,而是平原的地方埋葬也要看风水按照风水位置来确定墓穴的位置和方向。

风水这个东西在我国古代非常的讲究,有很多人信风水之说,风水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地位,建造房子需要看风水,做其他大型土木建设也需要看风水,基本上来说主要形式的建筑物都离不开需要看风水这种形式,在我国风水学说其实有自己的依据。

中国传统文化里面风水学是一门玄学,古时候许多大型工程和楼房建设动工这些都有请人专门看过风水的,其实那个时候越有钱有权的人越相信这个,风水也叫青乌术,还叫做相地术,就好比现在看相一样,看风水其实就是看地相,传说风水的起源是九天神女,现实中风水学完善的时期是战国的时候,虽然在后世有改动和变化,但是基础框架还是运用战国时期的风水。

传统古文化风水的最早的文献定义是《葬书》中的记载,专门对风水进行了准确完整的定义,葬者,乘生气也,气乘风则散,界水则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可以看出来风水里面对墓葬地形的描述要求,从这个书名就可以看出风水服务于阴阳宅,就是专门为活人的房子选址和选方向以及和为死人的阴宅坟墓选址定方向。

真正坐北朝南的是绝大多数的阳宅,也就是给活人住的的房子大多数都是坐北朝南的走向,这主要是因为这样选定方向是因为跟自然有一定的关系,古人的房子大多数都是坐北朝南南北方向的房子都是主房,东西方向的房子通常称为厢房,原因是南北走向的房子大门朝南有聚阳气的说法。

古人的认知是,南方自然环境下阳光充足植被茂盛,代表着阳气充沛,南方被古人定为阳 ,北方定为阴,房子坐北朝南的寓意是大门对南方吸收阳气阴阳调和,再者北高南低的走势,房子坐北朝南也有如坐椅子的寓意,用科学的说法是坐北朝南的房子在采光方面比较合理充足,加上背对北方能阻挡寒冷的北风,门朝南方代表着吸收温暖的阳光。

在墓葬方面来说,坟墓的方向其实就是根据死者头脚的方向而定的,墓门的方向位置就是死者脚的位置,很多墓葬都是墓门对着低矮的地方,背靠着高的地方,用我们想象的话来说就是好比坐椅子一样高处靠背脚在低处,大多数的墓葬都是这样的形式,但是并不是绝对的南北朝向,完全由风水决定,这就是古人文化的一部分,当然用现在许多人认知的科学角度来说,这些基本上都是不可信的迷信,人死灯灭什么风水都不会真正的能影响到现实,所以这种只是一种文化,不要当真为好。

宝宝起名字有什么忌讳嘛(死者为什么头北脚南)

老祖宗对门房建筑的讲究?

“狮子守大门,老虎坐中堂”这句俗语,在过去乡村,老人经常提及。对传统乡村百姓来说,这句话可以从三个不同的方面来理解。

一是普通农家为什么不能在大门口摆石狮、不愿意在堂屋(中堂、厅堂)挂老虎地图的原因。

二是大门口能摆石狮的是哪些人家,堂屋内挂老虎画的又有哪些人家和地方。

三是既在大门口摆石狮,又在中堂挂老虎画的是什么样的人家。

上面的第二点和第三点,看似属一个问题,实际上是有差别的。

主要差别是,有的人家只在门口摆石狮,不愿意在中堂摆老虎画;有的门口不能摆石狮,但在中堂挂老虎画。

1、狮子守大门有什么寓意和老规矩?

普通农村不能大门口摆石狮主要原因:旧时,大门口摆石狮代表社会地位,普通百姓社会地位不够。

门前的狮子,一般只有宫殿、府第、庙宇等门前摆放,多为石狮子,也有的是铜铸和铁铸的狮子。

平民百姓和一些低级官员和没有品级的吏员,家门口不能摆放狮子。

门前的狮子都是成对,一雌一雄,分别摆在门口的左右。

雄狮左脚踩踏着一个圆球,称之为狮子滚绣球。既象征江山统一,也象征权力。

䧳狮右脚下抚摸一只小狮,称之为太狮少师。象征子嗣昌盛。

当然,古人还有多种说法,比如,两只狮子象征从宫室到家庭的快乐与和平。

在封建时代,门前的狮子与住宅建筑构架、大门的样式和装饰一样,朝廷制定了等级制度,严格加以规范,不是想怎建就怎么建。

如果僭越,轻则丢官,重则有牢狱之灾,甚至有杀身之祸。

不知我们平时注意到没有,门前的石狮头上,雕刻了毛发卷,又称卷毛,北方则称为疙瘩。

门前的狮子就是通过头上的毛发卷,来区分府第主人地位的高低。

石狮头上最多的毛发卷有十三个,代表官员的最高等级。

古代官员之中,只有一品官的衙门和家门前的石狮,才可以刻十三个毛发卷,称之为十三太保。

一品官以下,每低一个级别,石狮子头上的毛发卷就要减少一个。

但是,只能往下只能到六品官,七品以下的官员,门前就没有资格摆放石狮了。

朝廷有这种等级制度,农村普通百姓家门口,哪个还敢摆放石狮呢?

不过,等级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在一些传统古村落,我们现在还能见到一些人家门前摆放了两只石狮,那又是什么情况呢?

这种现象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一些人家祖上出过六品以上的官员

这些人家,有的是通过努力考取功名,一步一个脚印升迁上去的。除了石狮外,门口不远处还立了旗杆石。旗杆石比石狮立得早些。

按照古代的规定,只要考取举人以上的功名,家门面就可立旗杆石。而石狮则要等到取得功名之人,官至六品以上,家门口才能摆放石狮。

有一些人家,并未有人考取功名,但这些人家里颇有家财。我国古代捐官制度,从秦汉开始,一直延续到清朝。

朝廷为了弥补财政困难,士民可能向朝廷捐纳钱物,获得爵位官职。尤其以清朝中后期更为突出。由原来的捐实职,到后来捐“出身”。所谓“出身”,就是有一些商人和农村大户,用钱捐一个官员的身份。

比如,我们通过影视剧和文学作品,比较熟悉的清代历史人物李卫、胡雪岩就是捐官出身。又比如,清未时,商人和农村大户人家比较喜欢捐取“同知”的身份,为正五品,不任实职,只是一个虚职。

这些人有了六品以上的捐官出身后,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家门口摆放石狮。

石狮摆放后,比房屋更经得起岁月的消磨,一般房屋翻修多次,石狮仍然如故。因为祖上出过官员,石狮摆放在门面,别人也不好说些什么,也不违反朝廷的规定。还被认为是历史古物,说明了先祖曾经的辉煌,对后人有激励作用。

二是改变石狮的外表形态进行变通

清朝中末期以后,随着朝廷对门前摆放石规定的松动,以及西洋思想的传入,我国沿海经济比较活跃的地区,一些比富裕的平民住宅门前也出现了石狮。

但是,一些人为了避免封建等级制度有“僭越”之嫌,在石狮外表作了简化和改动。

有的人家把石狮的形体缩很小,底座的长方体石条做得很高。

有的人家,雄狮的左脚不再踩踏绣球,而是在嘴里含一个可活动的小石球,称“含宝”,有招财进宝的寓意。雌狮的右脚下,也不再有小狮。

这些门前的石狮还有一个明显的特点,石狮头上不再呈毛发卷(疙瘩)状,而是雕刻蓬松的毛发,像经过梳理的一样。

自此,石狮开始走向寻常百姓家的门口。民间习俗认为,石狮可以起到镇宅、避邪、招财进宝、聚财等作用。

现在农村很多现代小楼房的门前、回廊、阳台等处,作为装饰物的小石狮,多数采用这种简化版的造型。

三是在村寨门前摆石狮

古代朝规定,只禁止在七品以下管员、没有等级的史员和平民百姓私宅门前摆石狮,其他地方却没有明确规定。

旧时农村,很多地方的村寨有修村寨大门的传统习惯,有些村寨的大门有门扇,起到防卫作用;有的村寨只有门楼,没有门扇,起到象征作用。

于是,一些村寨就在门前摆放两只石狮,也算是打擦边球,让人无话可说。

村寨门前摆放石狮的民俗说法是,人们认为,石狮子守卫村寨大门,可以保护村寨的平安。

2、中堂挂老虎画有什么寓意和讲究?

在封建社会,龙为皇家专属,狮为宫廷、官府和寺庙专属,都有严格社会等级制度。

老虎虽称百兽之王,却没有被纳入封建社会等级制度。大到朝廷官员,小到绿林山寨、乡村姓氏的族长,都可以在中堂挂老虎图。

中堂能不能挂老虎画,更多的是一些民俗讲究。主要有以下不同的说法。

一、虎威之说

人们认为老虎是百兽之王,勇猛而威武,民间有“虎死不倒威”和“虎死威风在”之说。

中堂挂老虎画,衬托住宅主人的威严、气势、地位。一般要有一定权势或者权威的人,家里中堂才能挂老虎画。

官宦之家,通常来说要是部门或者地方的一把手,才适合挂老虎的画。官宦人家挂老虎画,一般挂的是上山虎,寓意步步升高。

绿林山寨,只有寨主所在的大厅才能挂老虎画,也只有寨主才能坐老虎皮的椅子。绿林山寨挂的是下山虎,寓意平安无事。

乡村的村寨,通常只有族长家的中堂才能挂老虎画。族长家挂的大多为上山虎,寓意家族兴旺发达。

二、招财和驱灾辟邪之说

有一些地方认为,老虎是“招财大猫”,人们认为,在中堂挂老虎画,家里会财源滚滚。

因此,有一些地方做生意的人家,喜欢在中堂挂老虎画。

民间认为中堂挂老虎画,有镇宅、避邪、禁压不祥的作用。

三、无法承受之说

民间虽然认为英勇刚猛,但是,也认为老虎性格孤癖,生性凶恶。

对农村普通百姓来说,他们认为自己就是平平常常的人,只要家庭成员一生能够顺风顺水,就是有福气了。

很多人都相信一句古话:“命里有时终须,命里无时莫强求”。

因此,农村民众普遍认为,家里挂老虎画,“镇”不住,无法承受。只有那些将帅和高官命格之人,家里挂老虎画才镇得住,承受得了。

如果普通农家挂老虎画,家庭会导致灾祸。

农村还有一种说法,普通农家挂老虎画,会让家里人,尤其是孩子,性格变得飞扬跋扈,盛气凌人。如此,就会造成家里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家庭容易爆发冲突,造成不和睦,家不和万事难兴。一个家庭如果经常吵吵闹闹,总有一天会出事。

二是家里人的性格注定不行仁义善,老话说,多行不义自毙。总有一天家里会有灾祸降临。

由此,农村有一句俗语说:“虎到中堂,家败人亡”,指的就是普遍百姓家庭而言。

以上说法,带有一定的迷信色彩,没有科学依据,但是,在旧时代背景下,这既是农村民众低调生活经验的积累,也是普通百姓的凡人心愿,希望家人平安,家庭兴旺。

3、“狮子守大门,老虎坐中堂”的真实意思

通过以上两节的分析,我们对这句话就不难理解了。

从过去农村普遍百姓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总结:

其一,作为农村寻常人家,既不能在自己住宅门前摆石狮,也不能在自己家的厅堂或者堂屋内挂老虎画。

其二,既能在自己住宅门前摆石狮,也不能在自己家的中堂内挂老虎画的人家,在旧时,必定是社会地位显赫的官宦之家。

不过,现在社会已不是旧时社会,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社会等级制早就废除,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早就没有等级观念。

因此,门前摆石狮和中堂挂老虎画,不再是少数人的专属。

石狮和老虎画,在现在农村,已经成为普通农家的住宅的装饰品,不存在受到任何限制的问题,只是住宅主人喜欢还是不喜欢的问题。

嫡出和庶出的孩子?

在古代,嫡出和庶出的孩子差距如天堑之别

讨论嫡出和庶出无法逃避嫡长子继承制和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指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

广义的“长子”是指“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嫡长子继承制 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目的在于解决权位和财产的继承与分配,稳定社会的统治秩序。《大明令·户令》规定:“凡嫡庶子男,除有官荫袭,先尽嫡长子孙,其分析家财田产,不问妻、妾、婢生,止依子数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数量半分;如无别子,立应继之人为嗣,与奸生子均分;无应继之人,方许承绍全分。”

中国在先秦时期,爵位和封地财产结为一体,因此当时存在土地财产主要由长子继承的情况。在日本以及其他地方的封建时代,也存在类似的情况。欧洲封建社会的长子继承制,包括了长子继承财产,封建贵族的爵位和土地传给长子,其余的儿子因缺乏财产为谋生而沦为骑士。中国受井田制均田思想的影响很深,因而财产实行诸子平等均分。欧洲由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为了防止家族封地和财产实力不因后代的分割导致变小变弱,因而财产也实行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这就是所谓的嫡长子继承制。

立嫡以长不以贤:嫡指的是如果皇帝(诸侯同)的妻子(皇后)的儿子中里最大的那个,比如皇后生了2个孩子,第一个出生的就必须得立为太子,不管第二个皇子多么出色贤良,只要老大活着老二就无缘太子,除非大哥早夭。就算大哥是个弱智,都得他是太子。

通俗解释:你母亲是皇后,皇后生的叫嫡长子。你母亲生了两个儿子,你是老二,尽管你很出色,但是你大哥比你早出生,所以必须先立你大哥为太子,就算你大哥智商有问题也必须立他(如痴呆皇帝晋惠帝司马衷),这就叫立嫡以长为先。你想要当皇帝就得等大哥早夭,或者被废才能轮到你。

立子以贵不以长:指的是立太子(世子)以出身的高贵为准,不以出生的先后为准,如皇后的孩子出生了,但是皇帝的其他嫔妃已经早就生出孩子了,而且孩子都已经好几岁了,但是以身份为标准,皇后的身份永远比嫔妃尊贵,所以就算皇后的孩子比嫔妃的孩子晚出生,那也必须立皇后的孩子为太子,这就是立子以身份尊贵优先不以早出生优先。

通俗解释:你排行最小,你的哥哥们比你早出生好几年,但是因为你的母亲是皇后,而你的哥哥们是嫔妃生的,所以立太子必须先立你,因为你的母亲身份最尊贵,子凭母贵。

。商纣王有两个同母的哥哥,长兄叫微子启。纣王的父母都想让微子启为太子,但有大臣据法力争,说:生微子启时商纣王的母亲为妾,生纣王时其母为妻,有妻的儿子在,就不能立妾的儿子为太子,虽然是同一位母亲。

嫡长子继承制度能解释一些奇怪的历史现象。例如,在明朝朱元璋为什么一定要把他的皇位传给长孙朱允炆,而不传给他的儿子朱棣?其实,原因很简单,用嫡长子继承制度来解释这个问题就能茅塞顿开。因为朱允炆是朱元璋长子朱标的儿子,是他的嫡长孙,而朱棣不是他的长子。选立大子的儿子(嫡长孙)为法定继承人,理由就是“皇孙世嫡,富于春秋,正位储极,四海系心。”后来明成祖舍去功勋卓著的次子朱高煦,立嫡长子朱高炽为太子,也是基于“长嫡承统,万世正法”的认识。虽然朱棣到后来有这样的认识,在位时也有很多历史功绩,但仍遭人非议,原因也很简单,因为他的皇位不是合法继承的。无独有偶,唐朝刚建立之初,唐高祖李渊有三个儿子,按照封建社会的继承制度应该由太子李建成任太子,但是次子李世民无论在能力上还是在战功上都高出太子,但他还是没有权利继承皇位。而且太子李建成和弟弟加害李世民,迫使李世民发动的“玄武门之变”射杀了太子和弟弟。不久,李渊就退位,把皇位传给了李世民即唐太宗。唐太宗即位后,实施了休养生息政策,出现了唐朝第一个比较清明的时期,即“贞观之治”,为唐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李世民是封建社会一个著名的杰出皇帝,但是,他也遭来了非议,原因是他的皇位是发动“玄武门之变”大义灭亲后取得的,在封建社会来看,是不义之举,他不是嫡长子。

中国封建社会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是一个成功并成熟的继承制度。这个继承制保证了政权的平稳过渡,使人心稳定,政权稳固。它是符合封建社会实际的行之有效的继承制。但是,封建社会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也有它的缺点。比如三个儿子,大儿子上白痴,小儿子聪明过人,能力,为人处世都胜人一筹,但按照祖宗之法皇位应由白痴儿子来继承。所以也就出现了朱棣谋反,李世民大义灭亲的事件。

如东汉时期一些外戚后妃为了把持朝政,乃至故意“贪立幼主以久其政”;唐代中后期,宦官不仅把持朝政,甚至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而对皇帝废立生杀,当然也就谈不上严格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了。在这种情况下,势必出现嫡长制的某些变通或变态的情况;其一是兄弟相及。如唐敬宗无子传位于其弟文宗,文宗无嗣传位于另一皇弟武宗,宋哲宗无嗣传位于徽宗;其二是选择宗室子弟入继。通常是在皇帝无嗣的情况下,从皇室近亲子弟中过继一入,以填补皇位继承入的真空。如西汉宣帝、哀帝,东汉的安、质、桓、灵诸帝,宋代的英宗、孝宗、理宗,明代世宗等等,都属于这种情况。应当说,仅就皇位嫡长制本身来说,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种继承制度下,无论是“立嫡”还是“立长”,都公开放弃了才德方面的要求。

君主也常常出于个人的好恶而干扰破坏嫡长制的实行。如汉武帝晚年喜爱少子刘弗陵,常常对人夸他“类我”,后来果然将其立为太子”。后世君主也常常以此为理由废嫡立爱。此外,皇帝对于太子生母的感情变化,也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变数。因此,嫡长制下的继承人资格最终是根据生母的身份贵贱确定的,一旦皇位继承人的生母因失宠而动摇皇后地位,势必连带危及太子的地位。而在皇帝多内宠的情况下,受宠对象往往随时而变,必然使嫡长制不断遭到破坏。如汉武帝时卫后宠衰,太子刘据于是不保;光武帝刘秀由郭氏而移宠阴丽华,太子刘强只有惶恐让位与阴氏之子(明帝刘庄),都是著名的事例。

皇位的嫡长子继承制度在封建社会看来是一种成熟的继承制度,它对稳定社会有着重要作用。但在今天看来,他是一种非智能的制度,随着社会的进步,它必将被人抛弃,由进步的制度所代替。

制度的演变

在夏朝,父死子继的身份继承制度已经出现,主要表现在王位的继承上。到了商朝,前期实行的是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后期实行的是父死子继的继承制度。商朝前期这一独特历史形态,曾被法国孟德斯鸠写入其名著《论法的精神》(见张雁深中译本下册第178页)。周代时,实行以父死子继为主、间有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吸收夏商身份继承制度的一些特点,又有所独创。王位嫡长子(即正妻所生的长子)继承制在西周时期已经确立。由于西周实行一妻多妾制,王位的继承人必须是正妻所生长子,无论其贤与否;如妻无子,则不得不立贵妾之子,不管其年龄如何。至于诸侯王公的身份继承,则是参照王位继承执行。有关财产方面的继承制度,在夏商西周时期是附属于身份继承制度的,土地、财产的继承被排在王、贵族政治身份继承之后。即是说:西周时为了维护家族利益,不管是身份继承还是财产继承,都是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紧接着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构建初期的继承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私有财产的增多,生产力的迅速发展导致奴隶制开始崩溃,新的封建制社会形态开始慢慢构建,财产继承问题日益突出出来,有关的制度开始逐步建立起来。如商鞅在秦国颁行的分异令,就肯定了家庭财产的继承权利。秦朝建立以后,《秦律》中又将这些改革派的继承法思想收入其中,形成了封建社会第一套完整的继承制度。但是奴隶制法中的王位嫡长子继承制依然保留下来了。

然后,我们来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成熟时期的继承制度。

到了汉朝,在身份继承领域,嫡长子继承制度又得以加强。在借鉴周代经验基础之上,汉朝明确规定,嫡长子才能继承封爵,否则,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在财产继承上,采取诸子均分的形式,同时规定女子也有遗产的继承权利,这与西周时的做法是一大进步,这些有益内容也被我国现行继承法所吸收。汉代出现最早的遗嘱继承文件,该文件内容有遗嘱订立人、代书人和证人三方当事人,手续齐全,具有法律效力。以上这些表明了在财产继承上,汉朝法律较以前又前进了一大步。

到了魏晋南北朝和隋代,由于在继承制度方面强调嫡子(正妻所生之子)的继承权,故妾不得触犯正妻的权益。西晋时的晋武帝还专门下诏禁止乱嫡庶之位。此外这段时期也不得收养异姓为子,以免家庭内财产外流。

到了唐代和五代时期,在继承制度方面,已经明确的将宗谱继承(身份继承的一种)与财产继承加以区别。宗祧继承名义上是继承祭祀的权力,实际上是与标志政治权力的官爵继承紧密相连,故在唐代宗谱继承似乎与百姓关系不大,而财产继承制是每家每户的大事。唐代的财产继承制度比汉代又向前推进了一步。唐代已将“诸子均分”作为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若有遗嘱者,即不按法定顺序继承,采取遗嘱优先的原则。女子出嫁后,原则上在娘家没有继承权。但如果出现“户绝”(即家无男子承继,用现代话讲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的情况,女子还是可以依法取得全部遗产。此外,在分家析产时,在室女(即未嫁女)可以分到相当于未娶兄弟聘财一半的财产作为自己的嫁妆费。但此时期的私生子依唐律不享有继承权。

到了宋朝,有关继承的法律制度,就比唐律规定得更加详细,更具灵活性,可以说已经达到封建继承法制的顶峰了。

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和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继承财产权外,还规定出嫁女(即已婚女)继承份额为男子的三分之一,没有出嫁女则按数额给出嫁亲姑姐妹侄女得一分。如寡妇招接脚夫(后夫),不享有法定继承权,即如寡妇改嫁到后夫家生活或其死亡,财产要没 为官府所有。宋朝法律对遗腹子、私生子、“义子” (即继子)及赘婿(俗称上门女婿)的财产继承权也做了规定。如规定遗腹子与已出生的亲生子享有基本相同的继承权。别宅子(即私生子)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与生父有血缘关系,不管是否同居或同籍,官府即承认其地位,允许其享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但如果不入户籍,又无证据证明身份,其申请继承,官府不予受理;将“再嫁之妻将带前夫之子就育后夫家者”(即继子)称之为“义子”,义子不得随义父(即继父)之姓。如义父死,则归本宗,不享有义父财产所有权,但可以分得其母随带财物。赘婿在家庭中没有财产权和男子应有的地位,更无权承继妻家财产。但如果“(诸)赘婿以妻家财物营运,增置财产,至户绝日”可分给赘婿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

南宋时,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人的办法。这比唐代的规定更加灵活。绝户即家无男子承继,用现代话讲就是:没有男性继承人。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这为明朝的“立嗣”制度的创建构建了基础。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只有出嫁女的,出嫁女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另外的三分之一的财产继承权收为官府所有。

宋朝在唐朝“遗嘱处分”的基础上又有发展。例如立遗嘱人须有年龄限制,其次遗嘱以书面文字记载为有效,并且凡未经官印押(类似于现代的公证)的遗嘱,法律不予承认。同时,根据遗嘱“已分财产满三年而诉不平,及满五年而诉无分违法者各不受理”,及“遗嘱满十年而诉者”,不得受理。这又有点像现在的诉讼时效制度。

最后介绍中国封建制社会衰败时期的继承制度。

到了明朝,在继承制度上,开始恪遵唐宋时留下的古代法固有传统,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相结合,嫡长继承和共同继承并存,以及男女不平等等等。但在继承的具体制度上也有变化发展,主要是立嗣制度更加灵活,奸生子的继承权得到上升。关于立嗣制度,起源于唐宋时的“绝户”制度。“有子立长,无子立嗣”,是中国古代宗祧继承的原则。明朝法律规定,嗣子必须从同宗近支或同姓的卑亲属中择立,且应昭穆相当,不得尊卑失序,亦不许乞养异姓为嗣,这一点与魏晋南北朝的做法相似。法律所要求的立嗣行为称为“应继”,但如“应继” 嗣子不尽孝道,不为所后者亲,立嗣者可告官别立。明代中叶法律又作较为灵活、自由的补充规定:“若义男、女婿为所后之亲喜悦者,听其相为依倚,不许继子并本生父母用计逼逐,仍依大明令分给财产”。立嗣者择立亲爱者为嗣,是为“择继”。 奸生子在唐朝被认为无继承权,宋代的规定有所松动,至金元,奸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的四分之一,庶子的三分之一。明代则规定,奸生子的继承份额为嫡子的二分之一。如别无子而立嗣,奸生子则与嗣子均分遗产。如无应继之人,奸生子可继承全部遗产。

到了清朝,继承制度基本沿袭明制,又将身份继承分宗祧继承和封爵继承二种。宗祧继承承袭明制中的嫡长子继承办法(嫡长子-嫡长孙-嫡庶子-嫡次孙-庶长子-庶长孙-庶庶子-庶次孙)。前者无则立后者。违反该法定顺序,处杖80。如嫡庶子孙全无的家庭,则采取立继的方法确定继承人,这与南宋时的“绝户”制度极为相似。禁止立养子、义子为继承人,但允许独子一人享有同宗两家的继承权(独子承祧,俗称兼祧),不得随意解除。即使继承又养男儿,嗣子的身份仍不丧失。如果生身父母愿将出继子领回的,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才能撤销立嗣关系。如有嗣子不孝或与继亲相处不睦之情,允许废除立继关系重立嗣子。封爵继承制度适用于世袭贵族家庭和军功家庭,其继承顺序同宗祧继承,嫡长子享有优先继承权。在财产继承方面,清律不仅规定诸子均分财产的权利,对赘婿和养子的财产继承权也有规定。亲生女只有在无男户的情况下,才有继承绝产的权利。这与唐代和南宋旧制相同。夫亡妻子无子而守孝者,才有继承丈夫份额财产的权利。这又与金元时期的制度相似。

以上便是宝宝起名网给大家分享的关于宝宝起名字有什么忌讳嘛(死者为什么头北脚南)http://www.namebox.cn的相关信息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更多起名相关知识,敬请关注宝宝起名!

猜你喜欢

朱和杨的宝宝怎么起名(怎么才能把朱和杨连起来四个字成小孩的名字呢)

宝宝起名谢家诚怎么样(给男宝宝起名带格字的)

男周女汤宝宝怎么起名(汤姓取名女)

欢迎使用手机扫描访问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