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子起名字什么好听的名字两个字(男孩子起名字)
男孩子起名字什么好听的名字两个字 1、智德 2、月凌 3、柯豪 4、佳瑞 5、彦康 6、培煜 7、若程 8、恒毅 9、烨岚 10、宸乐 11、歆雨 12、辰浩 13、睿宏 14、晴...
2025-07-31
中国历史上很多时代,都是手握兵权的人,以武力征服世界,如秦始皇就是靠武力征服六国,后来的许多朝代都是用武力说话。宋太祖赵匡胤原来就是后周的都点检,手握兵权,公元960年,赵匡胤在陈桥驿发动兵变,黄袍加身,建立了大宋政权。
靠武力起家的宋太祖,在享受武力带来的荣耀时,也从内心深处对武力产生了恐惧,坐在皇帝的宝座上,总是担惊受怕,于是在大宋建立后不久,宋太祖赵匡胤就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上演了一部‘’杯酒释兵权‘’的重头戏。把石守信等一批将领的兵权收回,赐金银财宝、良田美女,让他们回家养老去,这一切皆是因宋太祖赵匡胤的经历所致。
从先秦开始,中华大地就是战乱不断,血腥的杀戮染红了山川河流,诸侯割据势力战争不断,宋太祖赵匡胤认真的反思了这些历史的教训,于是想用文治的方法来压制武力。从五代走过来的赵匡胤,目睹了五代十国时期,许多武将改变政权的情况,说他没有担忧那是不可能的。武将没有多少文化,也不会考虑太多的后果,往往是成功了就为王,失败了就身亡。
基于这些原因,重文轻武之风慢慢形成,武将的权力被削弱,这样看起来是维护了皇权的稳定,但军队也就没有了核心,没有了号召力,士兵连自己的老大都不知道是谁,军事将领也是没有激情,作战能力可想而知。在后来辽和金的军队南下侵略时,宋朝军队是溃不成军,毫无抵抗能力,以至于发生靖康之变的惨剧,北宋因此灭亡。
那是不是说重文轻武就没有一点好处,那倒也不是。轻武在某种意义上遏制了多方势力的权力,部队衍生出许多支系,管理各自独立。加强了中央政权的统治。宋朝设立了枢密院和三衙,枢密院管军籍、文书、名单等档案材料,三衙负责军队的训练,调动军队必须要有皇帝的兵符,行政与军事是分开管理的。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得不说,北宋和南宋政治管理是非常完善和稳定的,如果没有外部的骚扰,可能宋朝就是一个再和谐不过的朝代,政治稳定,经济繁荣,这是重文轻武带来的好处。
另外我们来看看重文轻武带来的弊端,由于设计的管理机构太多,官员冗杂,领导多,办事人员也多,政治队伍素质复杂,机构多,办事就会相互推诿,效率不高,拖拉现象严重。政令执行力度不够。奢靡之风越来越严重,大家只求享乐,不思进取,对外没有抵抗能力。
重文给文化的繁荣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北宋时期出现了一大批文化巨匠。如范仲淹、王安石、苏轼、司马光、李清照等,甚至连不少皇帝自己都是大师级的人物,如宋徽宗等。可以说北宋是中国历史上文化最繁荣的时期,诗词方面出现了很多脍炙人口的作品。
但不管怎么说,没有强大的军事力量作为后盾,就会挨打,就会被凌辱,宋朝给了后人许多的启示,今天的我们是不是要以史明鉴。
董卓在十常侍之乱时,被何进召见进京,不想何进早早被杀,后来十常侍被袁绍曹操等人尽诛。董卓在新安地界救得少帝和陈留王,然后就称霸京师,自封太师,私自废立、秽乱后宫、屠害大臣,戕杀百姓,其行为是恶贯满盈,最终死于吕布之手,其尸骸被看守士兵点燃,“点天灯”这个词语就是出自于董卓的贡献。下面就把问题一一细分讲解。
首先说说董卓是个什么样的人
早年间的河东太守董卓奉旨平定黄巾之乱,但是他打仗不行,在一次战斗中眼看就要打败了,还是刘备帮他解围的,在问及刘备的出身后,对刘备的态度很怠慢,惹得张飞当时都要杀了他(如果当时张飞真的杀了董卓就好了),毕竟刘备仁义劝说张飞不要这样做。后来朝廷因为董卓剿灭黄巾没有什么功劳,就要治他的罪,董卓就贿赂的十常侍才没事了。董卓又掏钱买官,做了一个西凉刺史,统领大军二十万,就寻思着找机会造反,正好何进给了他一个机会。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对董卓的评价是这样的:
侍御史郑泰谏日:“董卓乃豺狼也。引人京城,必食人矣。”
卢植亦日:“植素知董卓为人,面善心跟:一入禁庭,必生祸患,不如止之勿来,免致生乱。”
董卓的残暴和凶恶是出了名的,他的名声在大家眼里是很不好的。董卓能够称霸在京师,而别人都拿他没有办法。那是因为在京城的两大势力已经是自我消化了,何进贸然进宫被十常侍杀了,曹操袁绍等人为何进报仇也杀光了十常侍的势力。何进身边的人都群龙无首,当时的曹操是人微言轻,是一个骁骑校尉。袁绍当时是个中军校尉,因为怒斥董卓还差点被董卓杀了,袁绍就跑回河北老家去了。再加上董卓把何进兄弟部下的兵马全部都收编了,董卓的势力在京城最大了。
董卓在京城得势以后,恶贯满盈,罄竹难书,其罪行一一列举
董卓第一罪行:私行废立,董卓废少帝为弘农王,立陈留王为帝。
董卓在新安救驾之时,当时看到陈留王口齿伶俐,对答如流,少帝唯唯诺诺的不敢说话,当时有了自行废立的念头。就给他的谋士李儒说了自己的想法,这个李儒干了不少的坏事,也是一肚子的坏水。就给董卓建议:很多成就霸业的人,都是通过废立皇帝而声名远播流芳千古。古代都是贤臣废昏君立明主而千古留名,董卓没有贤能的才华,皇帝也没有什么过错,董卓为了一己私欲而做出如此大逆不道有违刚理伦常的事情,这是属于罪恶滔天的罪行。
董卓的第二罪行:虐待皇室成员,因为一首诗鸠杀少帝
在废了少帝以后,董卓就把少帝、何太后、唐妃(少帝妃子)安排在了一个叫永安宫的地方,而且封锁大门,禁止随意出入,等于说是被软禁了起来,防止大臣们接近。董卓不但软禁了少帝三人,平时的吃穿用度都慢慢的少了。此情此情,少帝不禁想吟诗一首啊!(宋晓峰穿越了吗?)
《三国演义》中这样写到当时少帝的窘迫的心情。
少帝泪不曾干,一日闻见双燕飞于庭中,遂吟诗一首。
诗曰:嫩草绿凝烟,袅袅双飞燕。
洛水一条青,陌上人称羡。
远望碧云深,是吾旧宫殿。
何人使忠义,泄我心中怨?
董卓时常还打听少帝的动态,没多久就听到了少帝的这首诗,认为少帝是在怨恨自己,就有了杀少帝的念头。就命令那个干了不少坏事的李儒动手,李儒摔死了何皇后,勒死了唐妃,用毒酒灌杀少帝。可怜一代帝王死于乱臣贼子之手,让人觉得折腕叹息。
董卓的第三大罪行:淫乱后宫。
在杀了何太后和少帝之后,董卓也就再也无所估计了,就把皇宫当成了自己的家一样,把以前皇帝的女人都当做了自己的女人,每天晚上在龙床上睡觉。至于细节的事情,各位在此自行脑补,不再赘述。
董卓的第四大罪行:涂炭黎民,戕害百姓,当时的京城几乎是个人间地狱。
在董卓进京之时,他的部队驻扎在城外,他每天带着骑兵在街道上横冲直撞的,他的士兵都是边远地区的胡人羌人,在城里抢劫财物,滥杀无辜,奸淫妇女的事情比比皆是,董卓也从来不过问。
在洛阳时一次村民有一个社集活动,就类似现在的庙会,附近的百姓很多都来赶热闹,董卓就命人围住村民,把男性都杀了,把女人和财物都装在车上,说在外边打了胜仗了。在城外焚烧首级,女人和财物都分发给士兵。
吕布于孙坚作战失利,谋士李儒看这形式不妙,就建议董卓迁都,董卓因钱粮短缺,就令人把洛阳所有的富户都杀了,尽取富户家的钱粮。又令吕布发掘皇陵,盗取墓中的随葬品,上行下效,董卓的部下趁势就发掘官民的坟冢。这可真是摸金校尉的祖师爷啊。
迁都之时,李榷郭汜驱赶洛阳百万居民随董卓一起去长安,其实说到底是不想给对手留下任何的资源。行军期间,百姓死于途中的不计其数,士兵抢夺百姓的财物,奸淫妇女不胜枚举。后边还有督行军,谁要是走的慢了当场杀死,这可真是百姓的死亡之旅。
董卓的第五大罪行:恣意迁都,焚毁洛阳,修长安城,别筑郿坞
董卓一个外蕃之臣,挟持天子,就学着古代先贤自主迁都长安的事情,真是腰里揣着死耗子冒充打猎的。有个大臣建议说,在王莽篡汉和赤眉之乱的时候,长安被烧毁了,现在都残垣断壁的连人都没有,放着好好的洛阳不住,非要去长安不太妥当。董卓哪里会听他的话,在走的时候,焚烧居民房屋还有宗庙宫殿,孙坚到洛阳的时候,火光冲天绵延二三百里,等灭了火以后才太庙的基础上,草草的盖了三间房屋安置圣神之位祭拜。
董卓驱赶洛阳之民到长安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他自己服务,在除了大兴土木重新建设长安都城以外,他还为自己见了一个堡垒型的建筑,就是郿坞,征用二十五万民夫,郿坞高矮厚薄和长安城一样。汉代的坞就是城堡的意思,和日本的城堡类似,可以囤积粮食武器兵员,在遭到围攻的时候有很好的防御优势。董卓劳民伤财,天人共愤。
董卓的第六大罪行:妄杀朝臣,人格分裂,嗜杀成性,以杀为乐
董卓在行废立之时,尚书丁管真的得看不下去了,破口大骂董卓,并且用手中的象简(古代大臣给皇帝写建议用的)击打董卓,当场就被董卓部下杀头了。
越骑校尉伍孚,看到董卓如此的残暴不仁,就在上朝的时候,怀揣利刃准备刺杀董卓,但是没有成功被吕布活捉,董卓命人将其活刮,太残忍了吧。
董卓迁都之时,有尚书周毖,城门校尉伍琼进谏不要这样做,董贼一怒之下又杀了两人。众大臣不敢有人再说进谏的事了。
在长安的时候,有北地的降卒百余人,董卓在会宴之时,将这些人断手、剜眼睛、割舌头,锅釜烹,哀号声不绝于耳。百官吓得筷子都掉了,但是人家董卓饮食谈笑自如,似乎是非常欣赏此前的美景。简直就是壕无人性,人格畸形分裂。
在宴会之上,董卓命吕布突然把司空张温带出去,不多时吕布就带着张温的人头回来,百官都吓坏了,还不知道咋回事。董卓就说了,你们不要紧张,张温勾结袁术想要害我,让人送信被我发现,所以杀了他。你们都没事,不要害怕。
(此处不配图是因为画面可能回引起不适)
以上几条董卓的罪行,用恶贯满盈、罪恶滔天、天理不容等无论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都不为过啊。董卓死后,皇甫嵩将郿坞之内的良家女子悉数释放,钱粮物质全部收缴。董卓亲属,无论男女老幼全部处斩,坏点子王李儒也被王允斩首在市曹。一时间城中百姓都是拍手称快。
不过董卓死后确实是看守尸体的军士用火点燃了董卓的肚脐当灯来用,董卓肥胖膏油流的满地都是,虽说没有具体的记载说董卓的尸体烧了七天七夜,但是若火烧的小一点的话应该是可以的。
最有意思的是后来李榷郭汜在安葬董卓的时候,只找到了一些零碎的皮肉,只好用香木雕刻董卓的形体,再把零碎的皮肉贴上去,选择吉日迁葬郿坞,当时天上雷电交加瓢泼大雨,闪电击中棺材,到处都是一片狼藉,李傕等到天晴了再次安葬,又是棺材被雷电击中,反复三次都是这样,就那一点的零碎皮肉也都被雷电烧毁。董卓的行为导致上天都绕不了他。
总上所述,董卓此人称霸京城之时,做得坏事太多了,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死后也被挫骨扬灰,这样罪大恶极的人,死一万次也弥补不了他的罪恶。其实还有一点,董卓妄想称帝,只是没有做成罢了。
以上内容观点纯属个人意见,欢迎关注评论斧正。
包拯的结局很好,他不但得以善终,而且还在上天垂怜之下,让他最终没有绝后,子孙还繁衍至今。
包拯其实是一个为尽孝道而大器晚成的人,他其实不光是善于断案,他一生在很多个领域都很有作为。包拯出生于999年,安徽合肥人,其父包令仪是进士出身,在包拯出生的时候担任福建惠安县知县,后来升任虞部员外郎,掌管冶炼、茶、盐的生产,是个大肥缺。
不过,包令仪是个奉公守法之人,从来就不以权谋私,是个好官。
包令仪还对自己的三个儿子(包拯排行第三)教导也很严,包拯受他的影响尤其深,这也是他后来为何铁面无私的原因之一。
包拯出生的时候,包令仪已经三十九岁了,在他的敦敦教导下,包拯在二十八岁的时候考中了进士,被朝廷任命为江西建昌县知县。
不过,包拯考虑到父母年迈多病,所以上书朝廷请求在老家合肥附近任职,以方便照顾父母。
北宋以仁孝治国,宋仁宗尤其重视仁孝,他就准许了包拯的请求,让包拯在和州(安徽和县)担任监税之职,但包拯上任后还是嫌离家太远了,便干脆辞职在家侍奉父母。
后来,包拯的父母先后去世,他又在家守孝,一直到1037年他三十八岁的时候,他才在守孝期满之际再次入朝为官,担任天长知县。
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裴徊不忍去,里中父老数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
三十八岁已经是人到中年了,因此包拯确实称得上是大器晚成了,但他尊崇孝道的美名也由此传播开来,成为他一个很大的政治资本,因为这刚好迎合了宋仁宗的治国之道。
包拯在天长做了五年知县,就因为政绩出色而升任端州(今广东肇庆)知府。
端州是个出产高品质砚台的地方,历任端州知州都会精选上好砚台送给当朝权贵,以此来谋求晋升之道。
但包拯到任之后,不但没有送出一方砚台,而且一直到1043年他升任殿中丞要离开端州的时候,酷爱砚台的他也没有带走哪怕一方。
徙知端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1043年,包拯开始担任京官,由于他清廉爱民,执法如山,因此长期担任御史。
在此期间,包拯给朝廷提了很多很好的建议,特别是在吏治这一块,包拯的观点是一旦发现官员有贪污腐败的情况,那么官员就不得再在朝廷任职,这一观点充分体现了他对贪官污吏严惩不贷的态度。
不过,包拯早期在整顿吏治的时候,也有些矫枉过正的做法。
就比如说,他在担任监察御史期间,由于他注重苛刻严察相互标榜,许多御史便时常以很小的过失来弹劾其他官员,结果搞得人人自危。
这件事在当时的影响不太好,但好在包拯及时察觉并纠正,还自请辞去监察御史之职,但他依然被宋仁宗所看重。
在外交方面,包拯认为一昧求和不是上策,整顿军队严守边境才是上策。
为此,包拯还曾以契丹正旦使的身份去辽朝谈判,回来之后就建议宋仁宗在宋辽边境采取一些军事部署,还在将领的选择上给了很多建议,最后取得了很好效果。
又尝建言曰:“国家岁赂契丹,非御戎之策。宜练兵选将,务实边备。”
从1045年开始,包拯从监察系统转向财经系统,他前后担任的最重要的两个职位是转运使和三司使。
转运使和三司使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大官,但是其重要性不亚于宰相,因为掌握着国家的命门。
在我国历史上,许多中原王朝都定都北方,但北方曾长期地狭人稠,粮草不济,需要从南方运粮到北方,这就需要朝廷统筹安排了,以保证京城的粮食供给。
唐朝时期,朝廷设置转运使,负责从各地转运粮食到京城。转运使其实不止一位,往往在重要的粮道上设置,就比如说包拯就曾担任河北道转运使,专门负责河北的粮食转运工作。
转运使原本只负责钱粮,但随着历史变迁,转运使还负责官员考核,后来又逐渐成为一方之封疆大吏,掌管一省或数省的军政,就类似于明清时期的地方总督。
因此,包拯担任转运使,可不是什么押粮官,而是掌握着国家命门的重要官员。
还有三司使,那就更了不得了。
唐朝时期,国家财政系统有三个部门,一个是掌管全国赋税的部门,一个是掌管收支和度支的部门,一个是掌管盐铁专营的部门。
后来,这三个部门合并成为了一个部门,部门的老大就叫做三司使,主要掌管全国经济建设工作,是个举足轻重的职务。
包拯担任如此重要的职务,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这方面的才能,还在于他为官清廉,不避权贵,搞经济工作就需要这样的人,不然国家的钱财就会流进私人口袋,国家也就无法保持富强了。
据记载,包拯在担任三司使之前,曾先后弹劾了两任三司使,宋仁宗就有意让包拯出任这个职务。
欧阳修知道这件事后,就嘲笑包拯弹劾别人是为了自己上位,包拯因此不愿意上任,还待在家中不出门,但宋仁宗不许,他这才勉强上任。
在担任三司使期间,包拯进行了一系列经济改革,还弹劾了许多不称职的官员,国家财政状况因此大为好转,宋朝的经济发展也因此进入一个全新的高度。
因为工作业绩出色,包拯被宋仁宗任命为天章阁待制,知谏院,龙图阁直学士,因此包拯也被人称作“包龙图”。
1055年,包拯曾因为举荐官员失误而获罪,被宋仁宗贬到地方任职,先后担任池州和江宁知府。
在地方任职的两年期间,包拯因为体察民情,兴利除弊,政绩十分出色,又被宋仁宗任命为权知开封府,也就是代理的开封府事,任期前后达两年。
开封府尹在宋朝时期一般都是储君出任的,但都只是挂名而已,真正管事的的其实是权知开封府事,“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属于中枢系统的重要官员。
很多人都知道包拯善于断案,这个确实不假,在正史中,他从三十八岁开始当县令的时候就开始以此著称,具体案例可以参照《中国通史》或者《宋史》等相关文献,我这里就不重点讲述。
在担任权知开封府事期间,包拯打破不得直接受理案件的常规,大开正门,直接受理任何百姓的状告,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赢得了一片好评。
包拯还铁面无私,不必权贵,敢于对权贵下手,“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
包拯因此威名震动天下,被称之为“包青天”,京城一带还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的说法,将他描述成奎星转世,当做是神明来膜拜。
历朝历代,权贵违法都是个老大难问题,包拯能够做到不必权贵是很难得的,宋仁宗能够支持他,也堪称一代仁君之典范。
因为在开封府任上的良好表现,宋仁宗先后任命他为右谏议大夫,权任御史中丞,礼部侍郎(不受),枢密副使。
枢密院是宋朝时期全国最高军事决策机构,枢密使是老大,枢密副使则是二把手。
由此可见,包拯在军事上也是有突出的才能的,不然宋仁宗也不会让他担任这么重要的职务。
不过,就在包拯担任枢密副使的第二年,他就在枢密院值班的时候意外得病,两个月之后去世,享年六十四岁。
包拯去世后不久,宋仁宗就追封包拯为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并辍朝一日。
包拯去世的时候,他的儿子才五岁。但事实上,包拯的这个儿子来之不易,要不是他的侍妾孙氏和儿媳崔氏,他可能就断后了。包拯的第一个妻子是李夫人,但李夫人很早就去世,只留下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包拯便娶了继室董夫人已延续香火,在他三十四岁的时候终于有了长子包繶。
包繶长大后,受父亲包拯荫补,担任太常寺太祝,十九岁的时候与崔氏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包文辅。
但不幸的是,在包文辅一岁的时候,包繶意外去世了,享年二十岁;数年之后,年仅五岁的包文辅也因病夭折。
那时候包拯已经快六十岁岁了,眼看就要断后了,他因此十分伤感,一度消沉到辞去朝中一切职务,到政务清简的州郡任职。
不过,包拯作为一代名臣,上天最终没有让他断后,这是怎么回事呢?
大约在1056年的时候,包拯因为和侍妾孙氏发生口角,便打发孙氏回娘家去了。
孙氏原本是李夫人的陪嫁丫环,李夫人去世后才成为包拯的侍妾,那时候年纪估计也不小。
事实上,那时候孙氏已经怀有包拯的孩子,但包拯对此一无所知,孙氏因为刚好在气头上,也没有告诉他这件事。
孙氏回娘家之后,一直在辛苦劳作,即使后来她肚子逐渐大了,还时常上街去采办生活用品。
有一天,崔氏上街购物,偶然遇到了也上街的孙氏,她见孙氏肚子已经很大了,便知道她怀了公公包拯的孩子。
崔氏是个好媳妇,她在丈夫去世后,没有听从包拯夫妇让其改嫁的建议,而是以公婆伤心且无人照顾为由留了下来,她还曾对包拯说,“公公是天下尽为仰慕之人,吾可代夫君奉养翁姑,心满意足矣。”
包文辅去世之后,崔氏伤心欲绝,加之包拯无后,便收养了包氏近亲包文年为嗣子,自此之后,崔氏就一直留在包家照顾公婆和包文年。
虽说崔氏收养了包文年,包拯也算是有后了,但毕竟包文年不是亲儿子,崔氏又见孙氏怀上了包拯的孩子,便长了个心眼,背着包拯时常给孙氏送些钱财,食物和衣服,以便让孙氏安心养胎。
后来,孙氏果然生下一个男婴,崔氏非常高兴,便将男婴偷偷抱到自己房中养育。
一直到包拯举办六十岁大寿宴席的时候,崔氏才将孩子抱出来给他看,并说明了事情的原委。
包拯夫妇喜出望外,便给孩子取名为包綖(后来崔氏为他改名包绶),包拯因此有了一个亲儿子和一个过继的孙子,延续后代算是有望了。
比较有意思的是,随着包绶的出现,包拯的事业心再次被激发,他更加努力工作,取得了十分突出的成绩,最后一路做到了枢密副使的位置,真可谓是家庭事业双丰收。
包拯去世之后,宋仁宗亲自到包拯家吊唁,看到了五岁的包绶,心中十分怜悯,便任命包绶为太常寺太祝,还赏赐他许多钱财,并命人将他的名字记录在案,以便日后重用。
包绶长大后不但勤于学习,知书达理,还严于律己,爱憎分明,跟包拯的性格十分酷似。
崔氏以兄嫂的身份养育包绶的故事,其实就是包公传奇中嫂娘的原型。
崔氏在养育包绶和包永年这件事上可谓是不遗余力,不但将此二人养育成人,还教导他们为人处世,她的教育可以说是十分成功的了。
更难能可能的是,在包绶九岁的时候,由于董夫人去世,崔氏成为一家之主,她便做主将包绶生母孙氏给接到合肥,母子二人因此得以团聚。
1094年,崔氏以六十二岁的年纪去世,此时距离她的丈夫包繶去世已经四十一年了,也就是说她守寡已经四十一年了,这是极为难得的。
朝廷感念崔氏的为人和对包家的卓越贡献,追封她为永嘉郡君,让其被青史记载。
崔氏的儿子虽然去世了,但名为小叔子实为“养子”的包绶对她极为孝顺,不但在崔氏生前对她极为孝顺,还在崔氏死后为她披麻戴孝,就如同生母一般对待。
崔氏去世后,在宰相文彦博的推荐下,包绶开始被宋仁宗授予实职,先后在多地担任地方官。
包绶虽然才能不如包拯,但完全继承了包拯的性格基因,也是个奉公守法,不贪图钱财的好官。
1105年,包绶担任潭州通判,但他在奔赴潭州上任的时候,于黄州染重病去世,享年四十七岁。
后来,包绶的行李被人找到,里面除了几件破衣服,一套笔砚和几份公文之外,就只有四十六枚铜钱。
当时就有人十分感慨地说,包绶曾掌管大内宝物(太常寺太祝),当时又是朝廷六品达官贵人,去世的时候身上居然没什么值钱的物品,只有可怜的四十六枚铜钱,所以他极有可能是连病带饿而死的。
包绶一共有四子二女,但因为他为官清廉,家中生活拮据,因此在他去世的时候,只剩下两个儿子了,而且年纪都不大。
包绶去世后,很多官员感念他的为人,便开始接济他的遗孀和两个儿子,他的儿子因此得以存活下来,并开枝散叶,一直繁衍至今。
所以说,包拯作为一代名臣,其结局还是不错的,活到了六十四岁,寿命不算短,还留下了千古美名,而且上天也眷顾他,让他的后代延续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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